style="">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
2016-07-27 教教政法厅[2016]2号 为了解前进简政放权、放管融合、优化服务改革,更进一步实施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便利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报》(国办发〔2015〕86号)拒绝,融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对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涉及事项,公告中止以下证明: 一、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发给申请人中,中止《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报》(教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出遗失声明的证明。...